原标题:文山州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机关衔接 凝聚生态保护合力破解办案难题
近日,记者从文山州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全州检察机关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文山全州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
砚山县
(资料图)
公益诉讼助力修复林地生态环境
今年,砚山县对一起案件首次探索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对砚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13名被告人,该县人民法院均以非法采矿罪判处八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000元至10000元的罚金,13名被告人缴纳了恢复造林费用、双倍惩罚性赔偿金共计32万元。
2022年3月13日,砚山县查获3个盗采铝土矿团伙。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发现查获的3个非法采矿现场均是采取直接破坏林木植被的方式进行开采,致使当地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为修复被损坏的生态环境,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程序,聘请鉴定部门对生态修复费用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对2起非法采矿刑事案件提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起行政案件由文山州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起诉人围绕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这一核心进行了举证、辩论,证明被告人未经许可私挖盗采的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进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的事实,建议判处被告人承担植被恢复造林费、双倍惩罚性赔偿金的民事责任。经审理,砚山县人民法院对涉案的13名被告人均作出有罪判决,对检察院提起的民事请求进行调解,支持民事公益诉讼请求。13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保证严格履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共缴纳恢复造林费用73095元。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将启动生态修复程序,将生态修复费用移交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由该局根据检察院委托,对案发现场的生态进行修复。
麻栗坡县
对库区整治工作“回头看” 有效改善水环境
近日,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与该县河长办和综合整治工作专班领导再次对马鹿塘库区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在对库区盘龙河出境断面进行水质监测后,确认辖区河水持续保持在Ⅱ类水质标准,符合水生态安全标准。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马鹿塘水库存在违法排污、养殖污染、生产安全隐患等问题,相关单位未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导致水资源受到一定程度污染,水生态安全得不到保障。为保护水生态安全,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立专案组,对污染事件展开调查摸排。近3年来,该院在马鹿塘水库共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条,立案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12份,经过严格的执法监督,有效改善了水生态环境。
以上两起案例只是文山州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的缩影。近年来,文山州检察机关紧密结合文山州实际,开展了“农用薄膜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盘龙河、普者黑湖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开展“公益诉讼助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专项行动”。
在生态环境保护中,文山州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制度机制建设,形成生态保护合力。与文山州公安局建立《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工作衔接机制》;2022年,与州河湖长办联发《文山州2022年“河(湖)长+检察长”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等。机制建设促使形成生态保护合力,破解了办案中的线索发现难、取证难、鉴定难、法律适用难等问题。同时加强了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统一了司法尺度和标准,明确相关程序性问题,共同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
本报记者 朱光清
(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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